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》的精神,全面准确评估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情况、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,及时发现保护工作中产生的问题,根据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近期,我局组织开展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。
此次评估主要是对我市历史文化名镇、名村、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地段、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及活化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和总结,实事求是梳理好的经验做法、查找存在的问题,为下一阶段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供支撑。
下一步,我局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,加快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,针对发现的问题,积极落实整改,不断提升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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